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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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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丰城市统计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fcsrmzf/bmxxgkml/xxgk_gkml.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丰城市行政中心大楼11楼1116室,联系电话:0795—6608316,邮编:331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城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丰城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21年,丰城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每月定期公布丰城市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等,为社会公众提供经济数据服务结合工作实际,主要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等多渠道积极推进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栏目发布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77条,在统计数据栏目发布统计相关信息及数据40余条,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公开部门预算与其他信息。丰城市统计局也同样重视纸质统计资料刊物的公开力度,统筹和维护好《丰城市统计月报》、《丰城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的编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丰城市统计局加强依申请公开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与群众沟通,回复网友在依申请公开中各项咨询。全年依申请公开平台总共受理1条信息咨询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拟好回复内容呈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修改后对网友的咨询申请给予答复,未发生逾期未回复情况,且回复内容未被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所有拟发布信息均按照正规流程进行,各级审核人员对信息内容层层把关,对信息的时效性,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以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公开意见。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度,丰城市统计局根据新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丰城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细化工作任务,形成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1年,丰城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一是落实人员保障,明确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牵头工作,各股室参与配合,督促按照《2021年丰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并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审核制度和监督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股室不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信息公开也纳入了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中,促进统计动态和统计数据分析等重要统计信息公布真实、有效、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丰城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偏向于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相关信息的发布,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上内容较少。三是创新方面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和内容上缺乏创造力和创新力。

2022年,丰城市统计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一是积极对接市政府办公室,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管理,逐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开展培训,确保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三是开拓新思路,在传统信息内容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图文、视频解读的方式呈现统计数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丰城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5日

丰城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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