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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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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http://www.jxfc.gov.cn/xxgk-show-1237

52.html)丰城市泉港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城市泉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泉港镇肖江路3号,电话:0795-6552030,邮编:331123,邮箱:qg655203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丰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泉港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泉港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泉港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81条,其中工作动态70条,法规文件4条,机构设置1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泉港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其中自然人0件。商业企业0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泉港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公开评议、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是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泉港镇平台,由镇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站后台正常运行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

2.在泉港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体验专区,展板、书报夹里放置政务公开文件及最新政策的形式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2021年,我镇根据市政府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相关内容;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凡发布的信息要经过发布者初核、党政办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等相关程序,涉及相关工作线的信息,还需要经过各线分管领导审核。

三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尽可能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泉港镇在丰城市政府办的指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离上级要求、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硬件设施配备严重不足,没有做到专人专物,各业务部门信息报送的渠道和机制还没有理顺,乡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高,只能够完成日常工作。下一步,泉港镇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不断促进泉港镇政务公开工作发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把关制度,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加强时间观念,切实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加强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镇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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