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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船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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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拖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jxfc.gov.cn/fcsrmzf/nb2021/xxgk_gknb.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拖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拖船镇集镇龙兴路1号,电话:0795-67420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以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根据三定方案,厘清权责清单,细化为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法规文件、行政许可、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决策部署落实等子栏目,结合上级要求,悉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85条政府信息中,人事信息占3条,法规文件4条,规划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工作动态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在确保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之外,进一步优化流程和服务。2021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积极围绕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以党政办为具体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纪律,对公开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审核范围做到全覆盖,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未经审核不得公开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拖船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继续通过政府大院内公开栏、信息公开平台、便民服务大厅等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灵活、更多样。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重点信息按时及时公开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计算机系统信息和文件的保密防范,指定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021年全镇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镇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本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

2.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内容丰富性和创造性不足。

3.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差,内容更新滞后。

(二)改进措施

1.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支持,增加宣传引导、加大公开力度和维度。

2.拓宽渠道、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信息梳理和整合各类信息,增强实用性、时效性。

3.提高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我们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多借鉴学习先进地方和部门的经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镇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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