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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丰城高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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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丰城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载体和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结合我办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制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凡是不涉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及时公布。进一步规范信息征集、制作、审查、发布等各项流程,实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更新效率。2022年高新区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00余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2条,通过“宜春丰城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9条。通过人民网、大江网、江西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99条。扎实开展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回应关切相关机制,12345热线处置群众诉求226件,办结226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公开质量。学习、总结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经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规范,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提高办理质量。2022年高新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管理实行三级审核制严格落实公文处理和信息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全年未发生泄密、错报、误报事件。加大对发文、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庸俗化、娱乐化倾向,从源头上堵塞问题漏洞。针对2022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开展规范化自查,切实完成政务信息的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用户体系完成升级改造,使用宜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网站平台要素更加完善、版块设置更加明晰、操作更加方便简洁。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观看视频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每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保障公众知情权。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问题整改,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检查、月度、季度和年度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的实效和质量有待提高,制度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全过程公开的机制需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仍需加强,原创内容的发布比率不够高,互动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2023年高新区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涉及园区项目建设、企业运营等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园区发展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实效性,及时回应群众热点,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区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宜春丰城高新区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2022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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