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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丰城高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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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xxgk-show-123630.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高新大道18号313室,电话:0795-62409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等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条例》《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落实制度,完善公开流程。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高新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3条,通过“宜春丰城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943条。通过人民网、中国江西网、中国高新网、江西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69条。接收市政府“12345”市民热线办转送单105件,办结105件,被宜春选为优秀典型12345工单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工作协作,做好信息对接。在工作中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做好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依申请公开对接工作。2021年高新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为线下邮寄申请,其中引起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强化业务,探索公开规范。按照“五公开”要求和原则,持续推动年度发展计划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并及时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继续做好各类行政审批结果和各类公示事项、通知公告类信息的主动公开。规范高新区重点工程建设信息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管委会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完善,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切实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观看视频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

丰富形式载体,扩展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优化、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依托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全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3条。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943篇内容,总阅读数超20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于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将工作职责明确到个人。不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干部采用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监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都能依法、全面、及时公开。

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

2021年高新区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托依申请公开平台,严格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送达等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依托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提升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四是拓宽公开深度。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点原则,在依法、保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区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2021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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