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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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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丰城市商务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xxgk-show-123416.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紫云大道369号商务局,电话:0795-62981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日常更新工作,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丰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回应关切类信息8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8条、公示与意见征集类信息3条、以及信息公开栏目中的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投资环境、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13条;通过丰城网络问政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时给予答复。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要求各科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办公室信息员收集汇总的信息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人对信息的来源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保证信息来源可靠,杜绝编造虚假的文字数据等,信息发布时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里网站更新要求,我局新增了政策文件、投资环境等栏目,积极完善栏目内容,网站总体架构、栏目得以进一步优化。对照市里下发的网站栏目内容设置、更新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栏目信息,围绕单位涉及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各种重大活动、会议开展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一是落实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丰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内容单一,信息发布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2022年,我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力量,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培训会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按照网站栏目内容设置、更新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栏目信息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丰城市商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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