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丰 城 市
丰农提字〔202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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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丰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陆舒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改公路晒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在粮食收获时期,积极沟通各乡镇(街道),做好停止公路晒粮的宣传,特别是针对国道、省道,普及公路晒粮的危害性,禁止占道晒粮。
二、按照国家政策对购置粮食烘干设备进行相应补贴,积极推广运行各类型的粮食烘干设备,不断壮大我市粮食烘干的实力,助力粮食烘干发展。
三、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粮食烘干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相应的作业补贴,通过资金的引导,增强主体的服务意识,进一步降低群众烘干的成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7305230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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