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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丰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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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丰农提字202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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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丰城市第届委员会第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罗德志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江西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粪肥还田(包括堆肥和沼液)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补奖内容主要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得用于补助粪肥还田利用机械。

我市是畜禽养殖大县,已列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省水禽养殖重点县和全省肉牛养殖大县。一直以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都是我市畜牧业发展所面临的重点、难点工作。您指出的一是种养循环模式处在初级示范阶段,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需要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不断扩大规模,拓展还田渠道,巩固成果;二是政策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缺少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机制。”等问题确实存在。您所提的四条建议也都比较切合实际,对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能够产生较好效果。下面简要说明一下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

一、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

我市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39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完成了生态化改造,河西、河东分别建成了一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河西河东两个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都正常运营,目前有204家养殖场在供粪。集中处理中心生成的沼液、沼渣已开始肥料化利用,正在推行畜禽粪便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治理模式。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设施的效益,2023年3月市政府办下发了《丰城市畜禽粪污集中供粪运费收取和补贴暂行办法》。

二、大力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依托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大力推进了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完成试点面积 10万亩以上,带动县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 5个百分点以上,助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提高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江西省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4〕8号)文件要求:主要对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予以补奖,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得用于补助粪肥还田利用机械。还田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优先安排粮食和蔬菜生产,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支持对象主要是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主体。

三、大力支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正常运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是公益性项目,为丰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有着积极长远的贡献。该项目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关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的可持续运营。多次召开丰城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研究讨论如何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前往其他县市考察学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成功经验,重新制定《丰城市生猪粪污集中处理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合理使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补贴沼液还田。通过整合资金,充分调动养殖场、种植户、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运输和洒施)、集中处理中心四方积极性,形成可持续运转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托生猪大县奖励资金和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推动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全面治理,促进种植业的增产增收支撑丰城市养殖支柱企业的发展,一举多得,提升各相关产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话:7305230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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