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宜春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便〔2025〕90号)和《关于印发2025 年丰城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农字〔2025〕55号)文件精神,我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了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相关单位报送了申请材料。按项目相关程序要求,经实地考察筛选,拟确定拖船镇城头村二溜水稻种植家庭农场为2025年丰城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退回调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此项目实施地点在拖船镇城头村,建设内容是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48亩,财政补助资金14.4万元。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2月30日之前反馈。联系电话:0795-7305259;联系人:周齐志;邮箱:2687162394@qq.com。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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