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宜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新要求,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年初制定《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坚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今年以来,共办理一次不跑事项468427件,一次办好事项608355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2023年,全市共办理“省内通办”122318件,“跨省通办”2067件。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赣服通”平台。建立市领导领衔营商环境指标机制,定期调度分析指标情况,通过聚焦企业满意,全力优环境强服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提高依法民主决策水平。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2023年进行合法性审核3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5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5件,其他审核1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3年全市各执法部门共制定年度检查计划329个,录入执法案件3627件。综合运用执法评价系统,全市共获得执法好评944条,其中非常满意的评价929条,满意15条,无不满意评价。
2.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梳理制定了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2.0版,涵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等26个执法领域,共梳理制定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75条,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25条,减轻行政处罚清单70条,不予行政强制清单23条。2023年,全市共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15865件,免罚金额1253.56万元;办理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40件,减轻处罚金额477.74万元;办理从轻处罚案件44件,从轻处罚金额12.3万元;免予强制案件12件。
(五)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持续构建社会治理多元格局
1.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数5658起,调解成功5657起,调解成功率99%以上,预防各类纠纷116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等纠纷激化事件10余件。
2.搭建化解行政争议桥梁。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2023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5份,受理106件。一审行政被诉案件69起,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打好公共法律服务组合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街高效便民作用,整合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方便群众一站式获得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28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乡镇、部门之间推进力度不均衡,总体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系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缺少具体规划部署和总结。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基层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尤其是乡镇执法人员队伍不稳定,法律素质不高,对法律的掌握运用不熟练、案卷制作水平较低。部分乡镇未将行政执法有关制度上墙公示,未按照“三项制度”要求配齐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存在差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有效发挥作用。
(三)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在宜春还处于偏高的行列。有些存在的历史遗留的行政争议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有效化解,有关部门自我纠错意识不足,且机制不够健全,没有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政府各部门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扛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了详尽的工作举措,明确了责任和要求。通过市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调度、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工作。全面统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或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强化政治保障强力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形成推动合力。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健全组织保障,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操作指引、量化评估,确保明年争创省级示范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持续推进督察整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健全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行政检察”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联动,提高执法监督力度和水平。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行政监督有效衔接。围绕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案卷制作指导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程序法治化。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指导、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严格依法依程序决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丰城市委
丰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