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各校(园)做好秋季开学工作,根据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
三、督查方式
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访谈。
四、督查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安全保障、食堂管理、教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五、督查要求
1.各中心小学要负责辖区内村小教学点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督查。
2.督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工作餐,提高工作效率。
3.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将各片督查情况报告纸质稿于9月14日下午5:20前交803督导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