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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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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督促各校(园)做好秋季开学工作,根据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4日
    三、督查方式
    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访谈。
    四、督查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安全保障、食堂管理、教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五、督查要求
    1.各中心小学要负责辖区内村小教学点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督查。
    2.督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工作餐,提高工作效率。
    3.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将各片督查情况报告纸质稿于9月14日下午5:20前交803督导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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