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
2025年1月6日,丰城市公安局董家派出所在“双月行动”中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的原则,紧盯养猪场、果园、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重点场所进行地毯式清查,在辖区张某平一闲置瓦房内现场查获其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共37箱,并安全转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平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民朋友切勿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