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丰城市教育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5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正式施行。政务公开工作备受重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丰城市教育体育局是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我局也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从主要负责人到分管负责人、各股室业务人员,全员思想上都高度重视,行动上切实执行。
丰城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新条例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分工;针对新条例落实、目录发布规范和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专题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强化责任落实,对每期各股室的公开情况均有动态记录,纳入机关股室考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对照问题清单和信息发布目录规范,各个击破,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下面,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对丰城市教体局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进行综述。
(一)主动公开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85条。2019年3月底机构改革后,原丰城市教育局和丰城市体育局合并为丰城市教育体育局。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2条,学校工作动态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为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
目前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丰城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2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1.2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目录发布规范和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位,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为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要求机关各科室将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好,迅速部署落实。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了责任,并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组织学习方面,一是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中,由党委书记带领学习新条例内容,特别是针对新规定、新变化进行了重点解读。二是通过组织召开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局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通过专题培训会,逐条研读新增的条例内容,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从而提高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 通过“庐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
工作落实方面,重点围绕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方面,全面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答复等环节工作,对于之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平台建设
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1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首页访问量1369次。
根据县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的要求,于10月24日前完成新平台栏目任务分解、分工、维护,对老平台没有新平台新增的栏目进行补录。
做好新老平台数据比对,收集问题并填写“信息公开系统问题反馈表”上报。
10月底之前,继续更新老平台上的栏目,检查私密信息,杜绝信息泄露问题,保证信息安全。
对照新平台操作指南、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和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规范发布并完善2018年以来的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13条,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5条,包括转载自安徽省政务公开网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科室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与绩效奖金发放、科室(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部门,给予表彰;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发布本部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交流、督查调度、简报信息共6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举办培训班2次(在市教体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举办),每次接受培训人员105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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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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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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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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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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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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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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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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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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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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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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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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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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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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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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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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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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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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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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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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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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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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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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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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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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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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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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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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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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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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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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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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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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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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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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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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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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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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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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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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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级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完善,增加教体系统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数量,提高解读质量。
2.“教育信息”等栏目中部分信息未严格按照目录规范来发布,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二)改进情况
1.为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一一对应,要求各股室在拟制有关重要政策文件时,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作出相关解释说明,附在发文稿之后一并呈审。“政策解读”的具体格式发送至各股室具体负责人,按照目录规范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解读。
2.向宁国市教体局政务公开网站学习,召开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 “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发布形式、发布内容的详细整改要求和日常发布规范,将整改细则分工并落实到具体股室的具体业务人员。
3.深化自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全面进行梳理,对照目录发布规范,自查问题并开展逐条整改。
4.注重实效。将具体整改要求、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以政务公开工作交办单的形式分配到各个责任股室,由业务人员对照梳理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改,及时反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的专门业务人员,明确责任,并加强日常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在信息发布的格式、标题、内容上确保符合目录规范要求。三是重点关注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确保落实到位。充实政策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规范热点回应信息发布。
丰城市教体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不断加强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等方面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