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丰城市文化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承办具体业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根据丰城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政务公开上级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出现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逐一梳理,落实责任科室,逐项整改到位,在以后工作中引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三)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总体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及时发布教育信息。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全市201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各栏目信息。
(五)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二是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参加上级会议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我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中小学招生工作,教师资格认证、招聘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截至12月31日,我局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其中,主动公开10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栏张贴布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各种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丰城政府网等媒体及时进行答复,进一步规范了各中小学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
(二)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公示、聘用等信息;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各类先进评比,市教育局和学校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及时公示拟评人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做好在教育资金使用方面公开工作。依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公开范围、公开责任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做好年初采购预算,并做好采购计划,规范公开,合理实施。加强对学校财政的审计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四)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对教育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持续跟进。
(五)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丰城市教育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丰城市教育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丰城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丰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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