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字〔2024〕8号
丰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等有关要求,市政府在历年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组织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市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2件(附件1),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1件(附件3),决定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附件4)。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丰府办发〔2015〕29号等文件的通知》 |
丰府字〔2016〕64号 |
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6〕33号 |
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规范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6〕61号 |
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政策性商品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105号 |
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11号 |
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富硒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121号 |
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67号 |
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89号 |
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丰府字〔2017〕120号 |
1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焚烧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101号 |
1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善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意见》 |
丰府办发〔2018〕113号 |
1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新型墙材企业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114号 |
1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22号 |
1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或废止部分涉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8〕41号 |
1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9〕2号 |
1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9〕3号 |
1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
丰府发〔2019〕4号 |
1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发〔2019〕6号 |
1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 |
丰府发〔2019〕9号 |
2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城市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10号 |
2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13号 |
2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城市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17号 |
2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19号 |
2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20〕32号 |
2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43号 |
2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秸秆杂草等全面禁烧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4号 |
2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6号 |
2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巡逻公益性岗位设立实施方案》 |
丰府办字〔2020〕18号 |
2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丰城市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发〔2020〕5号 |
3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丰府字〔2020〕17号 |
3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及超定额累进加价细则》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12号 |
3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一单清”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23号 |
3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的实施办法》 |
丰府办发〔2021〕44号 |
3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大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丰府办发〔2021〕48号 |
3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21〕7号 |
3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四个文件的通知》 |
丰府字〔2021〕12号 |
3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1号 |
3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优待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7号 |
3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秸秆禁烧工作考评奖罚机制》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0号 |
4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4号 |
4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9号 |
4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22号 |
4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财政预算切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24号 |
4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麻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2号 |
4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36号 |
4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46号 |
4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48号 |
4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4号 |
4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丰城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51号 |
5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项目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55号 |
5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58号 |
5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61号 |
5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62号 |
5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66号 |
5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映山红行动”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68号 |
56 |
关于印发《丰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71号 |
5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砖瓦窑行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8号 |
5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2〕10号 |
5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2〕19号 |
6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关于稳住经济基本盘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细化措施》的通知 |
丰府发〔2022〕8号 |
6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丰府发〔2008〕8号文件》的通知 |
丰府字〔2022〕6号 |
6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农村零散空闲地种植油茶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6号 |
6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首贷户”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18号 |
6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20号 |
6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丰城市2023年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23号 |
6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加强专利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32号 |
6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38号 |
68 |
关于废止《丰城市关于加快共享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九份文件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13号 |
6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丰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25号 |
7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鞋服、箱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4〕2号 |
7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粮食油料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4〕7号 |
7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2024—2026年)》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4〕2号 |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救急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6〕46号 |
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19〕2号 |
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30条措施的通知 |
丰府发〔2020〕2号 |
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暂行意见》 |
丰府办发〔2021〕54号 |
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6号 |
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3号 |
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应对疫情“保市场主体促全民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49号 |
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支持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50号 |
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号 |
1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优秀文艺作品扶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41号 |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丰府发〔2008〕8号 |
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护税协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2〕42号 |
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财园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3〕94号 |
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零散税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5〕63号 |
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6〕42号 |
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企业直接融资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6〕54号 |
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进一步落实相关保障政策》的紧急通知 |
丰府办发〔2017〕112号 |
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118号 |
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24号 |
1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暨“诚商信贷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27号 |
1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关于加快共享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35号 |
1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试点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49号 |
1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5号 |
1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丰城市林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62号 |
1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丰城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63号 |
1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丰城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64号 |
1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丰城市林权抵押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68号 |
1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园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多层厂房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70号 |
1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扶持发展大米深加工糖浆企业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71号 |
2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84号 |
2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欠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企业给予适当扶持的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7〕86号 |
2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18〕115号 |
2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规范砂石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76号 |
2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的操作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8〕82号 |
2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促进就业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丰府发〔2019〕3号 |
26 |
丰城市人民政府丰城市人民武装部印发《丰城市关于建立征兵工作奖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字〔2019〕28号 |
2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优信贷”融资试点的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19〕10号 |
2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9〕27号 |
2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工业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异化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9〕36号 |
3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加快汽车货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19〕37号 |
3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13号 |
3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城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26号 |
3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商贸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33号 |
3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20〕55号 |
3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丰城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8号 |
3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照护与托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0〕9号 |
3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城市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丰府办字〔2020〕10号 |
3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
丰府发〔2021〕2号 |
3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1〕13号 |
4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丰城市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丰府办发〔2021〕11号 |
4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社区物业全覆盖试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26号 |
4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规范河道砂石市场管理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33号 |
4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物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6号 |
44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1年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1〕8号 |
45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13号 |
46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2022年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20号 |
47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城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2〕69号 |
48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畜禽粪污集中供粪运费收取和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11号 |
49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现代农业富硒产业园工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奖扶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24号 |
50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鞋业、箱包小微企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发〔2023〕33号 |
5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
丰府办字〔2023〕16号 |
附件4
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修改内容 |
1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大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丰府办发〔2021〕48号 |
原附则第2点“对于奖补政策的认定,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共同依据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数据比照企业收银流水、纳税申报表、有关台账等企业有效凭证进行确认,符合奖补条件的由市财政予以发放相应的奖励”。修改为:“对于奖补政策的认定,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财务审计报告比照企业收银流水、纳税申报表、有关台账等企业有效凭证进行确认,符合奖补条件的由市财政予以发放相应的奖励”。 |
2 |
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丰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管理和监督操作办法的通知 |
丰府发 〔2019〕9号 |
1.原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办理的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结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后七日内将工程结算文件报送市审计局备案,市审计局每月月底安排复审计划,列入计划的复审项目,建设单位七日内提供审计资料(详见附件1)”修改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办理的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结算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审计局备案,被列入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七日内提供审计资料(详见附件1)”。 2.原第十八条第4点“第十八条 市审计局对建设单位办理的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复核工程结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等,可以按以下原则开展复核审计:4.建设单位结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全部复核审计。市审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复核审计计划,对工程结算严重超概(预)算的项目重点开展审计监督”。修改为:“建设单位结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全过程审计”。 |
3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丰府办发 |
1.原文第二点主要任务的第一小点完善待遇确认机制“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6元的基础养老金”。修改为:“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6号)规定,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6元的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加发12元的基础养老金”。 2.原文第二点主要任务的第三小点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第一条确定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号)第一条执行,即从2018年4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等11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每3年调整一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修改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仍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5号)第一条执行,即从2022年6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和6000元等14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每3年调整一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 3.原文第二点主要任务的第三小点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第2条完善缴费补贴激励机制。增加:对于缴费4000元的补贴150元,对于缴费5000元的补贴190元,对于缴费6000元的补贴230元。缴费补贴所需资金,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20〕91号)等文件要求,由省、市财政按3:7负担。 4.增加第4条“4.确定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档次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0号),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可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进行集体补助需经过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不替代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应按年度计入个人账户,当年度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应不超过当地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如参保人员因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等特殊政策而获得补助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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