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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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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2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夯实监管基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不断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有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生效,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突出示范,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决定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27个先进单位和4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1.先进乡镇(街道)

街道、段潭乡、梅林镇、上塘镇、杜市镇、小港镇、隍城镇、尚庄街道、丽村镇、秀市镇、董家镇

2.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先进乡镇(街道)

孙渡街道、湖塘乡、泉港镇、同田乡、铁路镇、石江乡、桥东镇

3.先进食安委成员单位

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

朱雨秋、王堃、邹爱华、陈冬凤、黄曾、金辉华、鄢祖芳、邹丰泽、李高、熊浩、熊俊雯、杨帆、吴彤、聂殷、熊瑶、皮常华、熊越、鄢腾高、刘县彬、杨建、曾国清、周琍、陈永庆、沈小龙、黄婷、吕小华、范俊、张军华、朱斌、李美娟、李胜超、罗黄钦、张松、黄文光、管景灏、丁俊杰、宁新平、罗书平、陈勇、徐阳、吴雨锋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积极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和个人要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以榜样为示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监管举措,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全力化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3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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