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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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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府办202512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的实施意见

丰城市自2007年以来被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年均出栏均在80万头以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生猪产能全面恢复,巩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地位,确保完成生猪生产任务,维护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正常运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2025年生猪稳产保供产能提升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加快生猪产能提升,增加存栏11万头,尽快扭转生猪存栏下降的势头,实现2025年年底生猪存栏45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4.8万头,全年生猪出栏82万头。充分发挥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设施投资的效益,探索适合我市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实现全市每年沼液肥还田不低于10万亩,化肥减量种植户增加收入1100万元,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生猪养殖场安全生产、防疫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养殖场投产之后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做到严格辨识化粪池、沼气池、检查井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的安全风险,设置警示标识、规范安全作业流程,落实安全生产,做到十严禁,十必须。所有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要求落实防疫设施。为了达到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处理粪污的要求:所有养殖场必须建设足够容量且与处理方式配套的粪便和污水收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必须具有防雨防渗防漏防溢功能,按照第三方全量处理模式(漏粪板+刮粪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做到节约用水;安装安全防护栏。

2.落实青年能繁母猪引种补贴。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对全市生猪养殖场新引进青年能繁母猪实施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00万元,引种补贴5000头,引种补贴不得高于200元/头,如养殖场引种头数高于补贴头数,按比例核定养殖场的引种补贴金额。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

3.落实粪污运输车辆购置补贴。2025年4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对全市生猪养殖场购置粪污运输车辆实施补贴。针对生猪养殖场户自行购买车辆收集粪污,按照新购运粪车辆的载荷重量实施补贴,载荷重量每吨补贴30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0元。申请补贴的新购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车辆是正规厂家生产吸粪车辆(非自行改装车);购买车辆的户主是养殖场(户),车辆行驶证也必须是养殖场(户),并到农业农村局备案并配装GPS或北斗(优先)。补贴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

4.粪污收集运营及运费补贴。粪污质量要求及措施:符合条件的粪污处理公司必须对每车运输车辆的粪污开展24小时实验室留样,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留样进行检测。核查粪污干物质含量G是否≥4%。如G>4%则按7.5元/吨+A元/公里x公里数补给猪场;4%>G≥3%则从运费补贴中扣除5元/吨;3%>G≥2%则从运费中扣除10元/吨;2%>G则运费补贴取消。A取值:运输载荷10吨以下(含10吨)3.5元,载荷10-15吨(含15吨)4元,载荷15吨以上的4.5元。运粪补贴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

5.持续加大金融保险支持。落实“财农贷”政策,贷款力度继续向生猪养殖户倾斜,便于生猪养殖户争取贷款资金扩大生产。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探索生猪价格收入指数期货特色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三、保障措施

1.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生猪养殖户生产的指导和粪污处理的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生猪稳产保供、粪污处理的指导和生猪养殖企业的招商工作;市财政局要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生猪养殖户“财农贷”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生猪养殖企业备案手续;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监测分析,及时反映生猪养殖场污水排放存在的问题;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要确保洛市、湖塘两个粪污处理中心的正常运营。

2.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影响生猪稳产保供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影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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