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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场主体第二次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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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赣市监信〔2024〕3号)要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省局决定对全省已报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示信息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9月11日。

二、检查对象

对全省已报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随机摇号,从全省登记数据库抽取企业20000户、个体工商户230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00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1户作为检查对象。

此次抽查将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全部抽取信用风险分类为中高风险企业(即B、C、D类企业),做到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

三、检查内容

(一) 公示信息检查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二) 登记事项检查

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其他

(一)被检查的企业名单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系统双随机模块抽取,并分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方式,提高工作质效。在检查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在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进行公示。

(二)各地要积极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工具APP,使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应用率进一步提升,实现“指尖管”、“掌上查”。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做好检查情况汇总工作,总结提高双随机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双随机问题发现率,并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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