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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第一期基金监管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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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城市剑东诊所存在“进、销、存”不符、突击刷卡,未按规定书写和保管处方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协议违约处罚5000元,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2.丰城市陈洪兴诊所存在诊所营业执照名称与实际诊所悬挂的招牌名称不符,部分处方药无处方销售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3.丰城市大树李卫生所存在突击刷卡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协议违约处罚2000元,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4.九江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丰城机关小区店存在未按规定上传“进、销、存”数据到医保监管系统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5.丰城市老百姓健康药房存在未按规定上传“进、销、存”数据到医保监管系统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6.丰城市开心人大药房东方铭城店存在未按规定上传“进、销、存”数据到医保监管系统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处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约谈法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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