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江西宜春丰城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丰城市曲江镇民间如愿酒坊生产的五粮酒、高粱酒
(一)食品名称:五粮酒;生产日期:2024-02-25;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食品名称:高粱酒;生产日期:2024-04-15;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丰城市曲江镇民间如愿酒坊,经核查,该店生产该批次五粮酒64公斤,售出12.5公斤,生产该批次高粱酒42.5公斤,售出31.5公斤,未售出的五粮酒和高粱酒已被查封。对售出的五粮酒和高粱酒酒坊发布了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
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五粮酒和高粱酒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五粮酒、高粱酒,没收违法所得126.44元,罚款4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赣丰市监食检罚决〔2024〕45号)。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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