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0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6号)文件要求,开展水稻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集成技术示范。为加快我市项目实施,现面向全市公开开展申报“三新”集成技术应用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补贴对象:在丰城市境内,自身有意愿参与水稻“三新”集成技术示范推广的,愿意接受应用机械侧深施肥此项新技术的规模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农田种植规模不小于500亩,1000亩以上大户优先。
二、补贴标准:按照项目确定的申报种植主体实施面积进行补贴,每亩补贴36元。
三、实施要求:
1、纳入项目补贴对象的申报主体,必须按照项目要求,按实施农田面积配备相应的侧深施肥机具;
2、2024年采用机械侧深施肥技术并施用缓控释肥的晚稻,必须在项目确定的示范农田内,按项目要求施用相应的缓释肥料。
四、补贴方式: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参与“三新”集成技术的种植主体在完成技术应用后进行补贴。技术应用结束后,种植主体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提交补贴申请;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核实之后公示发放补贴主体和补贴金额。
五、办理流程:
1、主体申请。公告发布后,广大种植主体均可申请“三新”集成技术应用补贴。申请时,须填写申报表(附件1),确定技术应用面积、保障措施等事项。申报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之内,逾期不候。
2、主体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要求,从申报主体中择优筛选项目种植主体,确定示范面积。
3、过程监督。种植主体在关键农时,应当提前对接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场,保留现场照片,规范收集佐证、规范应用“三新”集成技术。
4、结果确认。技术应用结束后,种植主体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现场作业照片、相应的侧深施肥机具和复合缓释肥发票及单据等佐证资料提交到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丰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应用面积进行核实。
5、结果公示。拟发放补贴的种植主体、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
6、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将“三新”集成技术应用补贴发放到种植主体的一卡通账户。
六、受理部门: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七、联系人:李文强1872051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