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总体实行定额补贴,紧紧把握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制定的《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公布批次及其适用时间、补贴标准等政策动态,精准实施农机补贴政策,确保准确无误、应惠全惠。 正常情况下,补贴额一般按年度进行,特殊情况下,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三、补贴范围
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选择15大类39个小类134个品目的机具作为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并根据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年度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四、申请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五、申请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购机发票;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机械、成套设施设备,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六、咨询电话:0795-7305312
七、受理单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28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5-7305230;0795-73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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