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丰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丰城市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丰审委办法〔2020〕1号)文件的要求,丰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7月6至7月15日,对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环卫处成立于1993年,属市直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新老城区以及河西工业园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降尘,垃圾压缩站以及公共厕所和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内设机构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工会、妇联、车管科、洒水降尘科、质检科、收费科、厕管科、垃圾处理场、五个清扫保洁生产片区,共计15个科室。单位现有在编正式职工101人(全额编职工68人,差额编职工33人),退休职工89人,临时职工723人。
二、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经政府采购
经抽查,2019年6月市环卫处与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价款为19.8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经2019年账面反映,市环卫处部分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未能反映当年各项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未设置会计科目单独核算。
(三)凭证审核不严,报销票据不合规
经抽查,2019年5月市环卫处支付丁文彬广告牌及安装费0.26万元,后附发票为丁文彬代开,收据开具方丰城市快速晒图打字室,经核实,该店面在票据开具前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市环卫处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环卫处积极整改,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逐步清理往来资金。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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