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丰 城 市
丰农议字〔2024〕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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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丰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徐奉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八一村堆上组、高丰村白土组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赣农字〔2024〕13号)要求,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未完成宜居村庄整治建设全覆盖的涉农县,严格依据“从未整治建设宜居村庄数据库”,选择确定年度整治建设村庄。2024年我市拟安排99个省级村点,146个自建村点,支持宜居村庄整治建设。当前正在进行村庄整治建设选点工作,经核实了解后,荷湖乡八一村堆上组、高丰村白土组村民对本村纳入新农村建设点的积极性不高,群众意愿不足,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故暂未纳入2024年新农村建设村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7305230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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