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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丰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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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宜春丰城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组织部已同意自然资源局1名城区分局分管领导联络园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1名同志蹲点联络高新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事项已赋权给丰城市高新区直接审批和盖章,同时我局可以对高新区承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业务互动,推进强有力的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自然资源局

电    话:6606520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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