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6月19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丰城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定的意见》(丰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丰城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丰常办发〔2025〕5号)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总体情况。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29.10亿元,较上年增长47.08%(主要原因赣抚河道管理局基础设施资产纳入统计),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1.85亿元,占13.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97.25亿元,占86.10%;负债总额22.35亿元,较上年增长11.27%;净资产206.75亿元,较上年增长52.29%。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38.44亿元,占资产总额16.78%;固定资产33.47亿元,占资产总额14.61%;在建工程4.74亿元,占资产总额2.07%;无形资产1.42亿元,占资产总额0.62%;公共基础设施150.76亿元,占资产总额65.81%;政府储备物资0.08亿元,占资产总额0.03%;其他资产0.18亿元,占资产总额0.08%。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和构筑物28.48亿元,占固定资产的85.11%(其中:房屋27.05亿元,占固定资产的80.81%);设备3.69亿元,占11.03%(其中:车辆0.39亿元,占1.18%,单价100万以上设备0.85亿元,占2.54%);文物和陈列品0.03亿元,占0.10%;图书和档案0.33亿元,占0.99%;家具和用具0.89亿元,占2.67%;特种动植物0.03亿元,占0.10%。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和成效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主动向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市直部门了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管理综合性制度。二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印发《丰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夯实数据管理基础,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做好资产管理系统单位信息变更工作,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财务核算和卡片登记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真正实现利用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确保按要求向宜春市财政局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和年报,高质量完成分析报告。
2、稳步推进管理机制改革。一是健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位一体”资产管理体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部门、国资服务中心履行综合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实施全面监管,国资服务中心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主管部门履行组织管理职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实施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二是依托已建成的资产管理平台,对资产相关信息和收益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并推出面向服务对象的资产管理微信小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对公物仓的运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公物仓建设的要求,市国资服务中心与机关事务中心共同拟定《丰城市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3、加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认真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办公场所装修绿化和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的通知》(丰财字﹝2023﹞16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切实遵循应当遵循资产功能与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统筹兼顾,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相结合,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对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行审核,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2024年,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预算执行9070万元,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4、大力开展资产清查盘活工作。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工作,我市制定了《丰城市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和《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根据闲置资产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理清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区分资产类别,研究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经清查,我市移交至平台公司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共有314处,面积136.66万平方米,对2023年底尚处于闲置状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平台公司采用多渠道招租、项目改造、引进社会资本经营等运营盘活手段,加快推动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盘活,2024年共出租283处,实收租金698.68万元。根据《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市文旅教投公司联合市国资服务中心和相关涉及乡镇街道对撤并的230所村级小学(教学点)闲置资产现场实地调研,其中,153所村小(教学点),所属乡镇或村委会提出要求用于公益事业使用(农村文化实践站、一老一小幸福院、农村活动中心、村委会办公等),其他77所用于出租盘活,2024年9月30日已完成77所闲置学校挂网,已拍租闲置校舍8处,面积12264平方米,租金收入13.79万元。
5、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为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市严格按照《丰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丰财资﹝2022﹞11号)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管理。单位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单位处置办公用房、土地,转让重要股权、产权,单项估值200万元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呈市政府审批;单位除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外,处置占有、使用的车辆,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账面原值)在100 万元以上资产由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对资产原值100万元以下资产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注重处置资产评估机制,对资产处置单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严格审核。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市资产处置具体的流程是,按“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财政部门审批(重大事项报同级政府审批)—单位执行”的流程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处置收入。2024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2812万元,其中:无偿划转1082万元,报废1712万元,处置收入18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单位领导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造成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特别是政府划拨的土地房屋资产,由于资料不全或缺失,以致无法进行登记,造成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管理。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流动频繁,责任意识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业务移交不及时不齐全,部分单位资产台账登记滞后,资产入账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账卡物不符现象,漏报、错报时有发生,致使资产动态管理信息不全面,动态监管有缺失。
2、资产使用效率待提升。部分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不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配置随意性强,造成重复配置、低效配置。部分单位不按规定定期开展资产清理,资产情况不明,资产闲置、损毁、使用效率不高现象较普遍;跨部门调剂共享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足,甚至部分设备长期未使用,而部分单位同时却面临类似资产资源短缺困境,破解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的难题,实现财政资金节约和行政效能提升的“双赢”尚缺乏科学路径和有效方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做好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盘点实物资产,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切实改变单位财务管理代替资产管理的现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支撑,及时录入最新数据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数据,按要求完成资产月报和年报。
2、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严格按照《丰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清产核资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及报备制度。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着力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运行特点和规律的管理体系。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科学规范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为打破原资产分散化、流程杂乱化管理的僵局,狠抓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闲置资产盘活,依托国资服务中心成立的专业运营公司—丰城市龙鑫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全面摸排、梳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数量、结构、产权、租赁及闲置情况,逐步将经营管理权统一移交至该公司,规范租赁程序、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堵塞各类管理漏洞,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规范管理。
4、促进公物仓运行管理。将已制定的方案,按照程序进行发文,并制定细化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物仓的运行管理,促进进仓资产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实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规范进仓资产借用程序。积极与资产借用单位对接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和问题,指导完善资产借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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