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5年6月19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 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丰城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定的意见》(丰发〔2019〕15号)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额1358.02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31.95亿元;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6.97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29.1亿元。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4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31.95亿元,负债总额503.3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28.65亿元,资产负债率48.7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4年,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6.97亿元,负债总10.87亿元,净资产86.1亿元,资产负债率11.21 %。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29.10亿元,负债总额22.35亿元,净资产206.7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1.85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97.2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土地资源情况。全市国土总面积425.5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356.4万亩(耕地面积144.8万亩),建设用地49.3万亩,未利用地19.8万亩。2024年全市出让和有偿划拨共供应69宗,面积3184.19亩,土地价款38亿元。
2. 其他自然资源情况。全市水资源储量丰富,水资源总量为34.1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30.5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5.9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040立方米;全市地下蕴藏煤、钨、铁、金、铀、硫磺、石灰、耐火泥等26种矿产资源,特别是煤炭资源储量较丰富,被誉为“江南煤田”,现已探明储量5.5亿吨,保有储量5.5亿吨;全市林地面积10.47万公顷,森林资源活立木总蓄积409.55万立方米,竹林1.17万公顷,湿地总面积3.18万公顷。我市森林覆盖率37.4%。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深入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1.抓改革创新,强企业竞争力。一是全面理顺企业布局。出台《丰城市国资国企优化升级实施方案》,优化国资国企资源配置,按照业务整合、主责清晰,组建产投集团、城建集团、人才发展集团,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避免了无效竞争式内耗。二是全力优化企业架构。推动“六定”改革,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压缩冗长的公司层级、控制人员职数、明确“凡进必考”,严控企业运行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三是全域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作用,与民营企业合作成立创长公司,深耕建筑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的消纳、处理再利用产业;筹备与南昌大学循环经济产业丰城研究院合资成立检测公司。
2.抓监督管理,强企业执行力。一是强化“数智化”建设。搭建“丰城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共享平台”、“丰城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国有企业预算信息系统”,以数字化形式对国有资产、预算执行等进行全面监管,提升资产效益,2024年实现资产出租出借收入6113万元,克难攻坚破解了阳坊花园、惟斯特、同创、深圳天安云谷等重点资产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大宗闲置资产的盘活。二是强化投后管理。针对参股企业管控不到位、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开展全方位、深入细致的调查,目前已对10余家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等进行了调研分析,下一步将根据投资效益调整投资方向。并对投后监督履职不到位的人和事进行追责问责,处理公司高管及管理人员3名。三是强化债务风险把控。当前,市属国企整体资产负债率为49.2%,不存在偿付及重大债务风险,整体债务风险可控。
3.抓项目建设,强企业发展力。一是抓实信用评价,提高融资能力。2024年,我市市属国企融资到位150亿元,加权成本3.81%,较上年下降71BP,年节约利息1亿元。其中丰城市发投集团中长期债券项目市场认可度高,无担保5年期发行利率仅2.69%,不仅在省内区县级中排第一,甚至低于上饶、景德镇等地市级同信用级别国企。二是抓好项目质量,提高市场认可度。由丰城市属国企建设的华庭、怡景、文博三个安置房项目、丰城高新园区新能源和生命健康产业厂房建设项目均获评宜春市优质建设工程,佛吉亚厂房获得达到LEED 金级绿色工厂认证和FM认证。
(二)大力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活
1.成立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为盘活闲置资产,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国资服务中心中心牵头组建市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明确了大宗资产、棚改资产、普通资产盘活的责任单位和任务。对大宗资产实行一产一策,算好时间与收益之间的平衡账;棚改资产由平台公司与街办签订分成协议,委托街办社区对外租赁;普通资产由各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出租、出售等。
2.积极盘活国有闲置资产。根据《丰城市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通过实地核查、微信工作群调度、组织调研、推送工作清单、提交报告、印发整改意见函等方式。推动重点资产核查、资产确权划转、资产盘活处置等工作环节有序开展,采用多渠道招租、项目改造、引进社会资本经营等运营盘活手段,2024年,已出租商铺177处,面积85947平方米,年可新增租金471.78万元。已出售房产679处,面积80521.44平方米,新增资产处置收14218.96万元。出租3处厂房,面积9000平方米,年可增加租金99.6万元,已出租公寓面积258平方米,年可增加租金1.9万元。
3.盘活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产。根据《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市文旅教投公司联合市国资服务中心和相关涉及乡镇街道对撤并的230所村级小学(教学点)闲置资产现场实地调研,其中,153所村小(教学点),所属乡镇或村委会提出要求用于公益事业使用(农村文化实践站、一老一小幸福院、农村活动中心、村委会办公等),其他77所用于出租盘活,2024年9月30日已完成77所闲置学校挂网,已拍租闲置校舍8处,面积12264平方米,租金收入13.79万元。
(三)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提交市人大会审议。严格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精心编制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提交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2024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375万元,上年结转702万元,收入合计210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64万元,调出资金19113万元,支出合计210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编制完成《关于丰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提交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认真研究市人大审议意见,向市人大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将报告和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一是主动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市直部门了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情况,更新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管理综合性制度。二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印发《丰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夯实数据管理基础,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做好资产管理系统单位信息变更工作,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财务核算和卡片登记管理,加快推进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
2.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丰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丰财资[2022]11号),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执行,积极与职能部门协商,尽快出台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按规定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事项;按“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审批(重大事项报同级政府审批)—单位执行”的流程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处置收入。
3.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按照“一物一卡”的原则,要求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报表中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实现资产卡片、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实时变动,同时借助资产清查、资产年报和月报等工作,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将资产年报数据纳入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服务系统对接范围。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企转型升级缺乏后劲。目前,市属国企与国资的权责还有待进一步厘清,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不够健全,没有按照各自功能定位和战略规划突出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政府性项目投融资和建设上,发展缺乏后劲。各企业缺乏有效的举债约束机制,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党建与业务存在一定脱节,存在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缺失问题较为突出。
(二)资产盘活面临困难较多。由于设备老旧、历史纠纷等原因,工业设计小镇、花园大酒店别墅群等资产闲置状态仍未解除;位于老城区挂剑巷、横巷口、解放南路等商铺,房屋年代久远,墙体、屋面等基础设施老旧,周边营商环境不佳;多数闲置村小或教学点所处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出租盘活难度较大;煤层气、充电桩特许经营权等新划入资产需投入大量开发资金,不确定性较强,难以在短期内提升企业经营实效;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各地实体门店客流量显著下降,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出现租户退租潮,且多数为合同未到期中途退租。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不够扎实。部分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不及时、不准确,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不规范,资产月报和年报质量不高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国有资产报告的综合协调机制。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口径,建立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国有资产数据库,推动建立政府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和人大之间的数据共享,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厘清市属国企与国资的权责,出台《丰城市国资服务中心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进一步完善《丰城市国资服务中心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明确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出台《丰城市国资服务中心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内部决策指导意见(试行)》《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内部决策指导意见及重大事项报告操作规程》。
(三)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强化对资本投向的监督,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循环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民营经济等领域倾斜;三是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市本级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合规经营,细化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努力构建起“大风控、大审计”的风险防控体系。
(四)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发挥好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归口管理职责,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与当前监管、管理、使用情况相适应的约束机制;二是制定标准化资产管理员交接流程细则,明确交接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形成交接管理一体化闭环工作机制;三是制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时间表,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对资产报废的时间进行统一规划,避免报废资产积压。四是加大培训和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五)加大盘活闲置资产力度。搭建国资国企数字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掌握国有资产闲置利用情况,实现国有资产信息、状态、租金收缴、风险预警信息等可视化。针对低效的大宗闲置资产,逐一制定盘活方案;针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大宗资产,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继续由市领导牵头推动解决遗留问题,协调推进资产盘活;针对义务教育闲置学校资产,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快资产划转,由企业运营,提高资产盘活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举办临时活动等形成的闲置资产,通过公务仓推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优化资源配置,让有限的国有资产满足更大的公务需求。加快推动资产运营公司对资产全面运营管理,整合市属国企现有资产管理人员,将市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资产逐步划转至资产运营公司统一运营,加快盘活闲置资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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