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贵单位《关于全市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后,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视察江西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做好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绿水青山三篇文章,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现将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1.严格抓实违法用地整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抓紧抓实违法用地整改,严格把关验收,采取分类处置,逐宗销案的办法依法进行查处整改。推动落实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加强日常自然资源巡查工作,严控新增违法,切实维护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例如对于2024年上半年我市新增6宗违法用地,面积39.42亩(含耕地0.65亩),严格按照《丰城市农村居民建房及卫片整改考核方案》及《丰城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将违法用地线索依法依规移送市纪委监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
2.切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152座,图斑258个,矿山面积8940.54亩,待治理面积3867.87亩。已出台《丰城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城建集团作为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全市的图斑任务负总责,审核“一矿一策”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保证生态修复施工工程质量。
3.夯实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出台《丰城市林长制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市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林长制责任单位和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发力,促进资源保护与利用融合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2024年2月,《丰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结合《规划》,董家镇、铁路镇、泉港镇等多个乡镇的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已获批复并投入使用,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
2.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利用。2023年我市荣获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荣誉称号,并出台《丰城市土地资源调查及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切实解决我市耕地保护和发展用地的瓶颈问题。通过消化批而未供和处置闲置土地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05亩,有效保障了我市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用地落地工作。我市严格控制矿山准入,在新立矿权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需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才可启动矿权设立手续。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截至2024年,我市共关闭水泥用灰岩矿1个,建筑性用石采石场5个,小煤矿全部关闭。目前,全市共有采矿权13个,探矿权10个。我市现有的5个正常开采矿山已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并纳入省绿色矿山库,进行常态化管理。2024年3月初,我市组织了县级绿色矿山“回头看”,检查达到了“全覆盖”,发现问题28个,通过日常督促检查已基本整改到位。在后续工作中,市政府将切实做好绿色矿山管理工作,保护好绿色矿山创建成果。
3.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结合非农非粮现状类型,将耕地保护日常监测和动态巡查相结合,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省、市下达我市每年的年度耕地恢复任务为补齐缺口总量10%(0.861万亩),当年未完成的任务,累计到下一年度完成。目前,已向各乡镇(街道)下达了2024年耕地恢复任务13252亩,压实责任,层层传达,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耕地恢复。
4.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市创新推出“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等举措,实现土地交付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完成,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截至2024年7月,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32笔,面积5234005.21平方米。
5.大力推进节水社会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原则,实施“节水挖潜、省水高效、水价调节、水市场配置、公众参与”的节水策略,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调、部门联动、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节水型社会机制体制。扩大节水社会意识宣传,开展节水宣传“五进”活动10次,节水宣传报道在省、市、县级媒体或网站报道、刊载。目前,全市先后建成省级节水标杆单位6例,宜春市级节水型单位34例。
6.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审批管理,确保采伐量不超过限额指标。加大对非法采伐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依托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病虫害疫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同时,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资源,鼓励和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推动国有株山生态景区成功申报国家AAA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中国梅林爱情花卉小镇和唯美养生谷森林生态旅游项目,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理顺机制,加强资源经营管理与监督
1.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我市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调查与确权工作,已完成全市34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包括秀富水等29个水流、阁皂山国家森林公园等5个自然保护地)的主体调查工作,调查获取登记单元内的自然资源状况、权属状况和管制状况,形成调查登记成果,为我市进一步摸实自然资源“家底”打好基础。
2.建设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信息平台。市政府积极推动并完成我市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信息平台以丰城市三调、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等基础数据为基础,利用最新遥感卫星影像为底图,形成了集成基础测绘、土地、规划、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不动产等信息资源的自然资源综合数据库。截至目前,该平台共收集整理并发布了现状、规划、管理、三维四大类数据。该平台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在综合数据应用方面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决策水平。
3.自然资源视频监控建设。为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技防应用水平,我市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前端安装物联网传感器,结合制高点视频监控+智能AI识别,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多种先进技术,对自然资源领域进行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变人工巡查为智能发现、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发现问题、实时预警、自动抓拍违法行为。监控平台的搭建进一步助力基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快速制止,达到执法监察“两早一严”的目标,实现实时监管及时处理,大幅提升执法水平。
4.统筹水资源管理和利用。我市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取水许可用户及公共管网内年用水规模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服务业下达用水计划,2024年初已削减取水许可用户计划用水量67万立方米。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完善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全市91个取水在线计量站点每月上报率、完整率、及时率均达到了90%以上。加强水库水环境保护,推动水库实行人放天养,水库水质达标比率不断提升,大中型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小型水库水质达标率90.7%。
5.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职责和经营方式,探索将国有森林资源经营权推向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档案,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数据,为森林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理顺机制,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类国有资产的管理,统筹我市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在利用的同时保护,因地制宜推动我市自然资源保值增值,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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