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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丰城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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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丰城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2日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丰城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1.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或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债〔2016〕97号)等规定, 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新增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1〕28号)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1〕76号)精神,核定全市2021年新增债券限额为21.66亿元(含政府外贷0.1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限额为3.41亿元(含政府外贷0.19亿元,实际可分配限额为3.2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限额为18.25亿元。

4.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预〔2020〕56 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

二、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全市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2021年,我市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工业强市”战略稳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形势强劲,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同时,省、宜春市今年财政收入形势均好于预期,结合全市实际,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由年初预算86.11亿元上调至91.52亿元,调增5.41亿元,增幅由6.5%上调至1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46.64亿元上调至50.11亿元,调增3.47亿元,增幅由-4%上调至3.2%。

全市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增1.71亿元,其中:线上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46.64亿元上调至50.11亿元,调增3.47亿元;线下收入中,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全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7.67亿元,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从2021年起实行宜春市级统收统支,我市年初预算(草案)包含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补助收入,因此需相应调减上级补助收入6.43亿元上年结余根据决算批复调减0.16亿元,调入资金调减2.83亿元

全市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增1.71亿元,其中:线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从2021年起实行宜春市级统收统支调减4.56亿元,108.18亿元调减至103.62亿元;线下支出中,上解上级支出调增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增4.45亿元,结转下年调增0.32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期目标调整情况

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计调减0.34亿元,其中:线上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4.64亿元上调至28.72亿元,调增4.08亿元;线下收入中,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全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7.67亿元,受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从2021年起实行宜春市级统收统支等因素影响,相应调减上级补助收入9.91亿元上年结余根据决算批复调减0.16亿元,调入资金调减2.83亿元

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总计调减0.34亿元,其中:线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从2021年起实行宜春市级统收统支调减5.99亿元,83.88亿元调减至77.89亿元;线下支出中,上解上级支出调增0.9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增4.45亿元,结转下年调增0.2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由于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公益性资产收储力度,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长较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25.86亿元上调至51.66亿元,调增25.8亿元,加上省财政厅下达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18.25亿元、其他转移性收入2.56亿元,基金总收入调整为72.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由26.88亿元调增至72.47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调增47.05亿元(含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调增18.25亿元),转移性支出调减1.46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按年初预算执行,不作调整。

)政府追加情况

2021年政府追加13.14亿元,其中:企业奖扶4.54亿元、乡镇建设补助费用等3.02亿元、民生保障资金1.28亿元、市重点工程项目资金1.08亿元、土地报批费0.75亿元、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0.1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0.39亿元、追加部门公用和项目经费0.46亿元、融资贷款本息0.39亿元、缴交耕地占用税0.31亿元、其他0.75亿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和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全市新增一般债券3.22亿元均用于无收益公益性项目,其中:新城区管委会新城区新建路网一期等项目0.81亿元、市政园林处老城区下水总道清淤工程等项目0.18亿元、循环园区鑫达辉项目地块土方平整工程等项目0.19亿元、城市管理局丰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路网工程项目0.06亿元、交通运输局八景至大场县道(泉港集镇至大场段)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0.35亿元、龙津洲新区管委会红门、莲花安置小区工程项目0.96亿元、新城投公司丰城市新城区四期路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0.3亿元、水利局丰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工程项目0.37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全市新增专项债券18.25亿元均为项目收益专项债,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农林水利、公共卫生体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标准厂房建设、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其中:一江两岸水环境综合整治产城融合项目6.19亿元、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亿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2.86亿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亿元、循环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1亿元、2019年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六期)2.5亿元。

(三)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截至目前,累计收到直达资金12.86亿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17亿元;累计收到参照直达资金0.28亿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1亿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0.1亿元、服务业发展资金0.1亿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02亿元;已分配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13.14亿元,分配率100%。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民生、困难群众救助、义务教育补助、农田建设补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

四、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财政厅核定,全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40.66亿元(含政府外贷限额0.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5.07亿元(含政府外贷限额0.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59亿元。截至目前,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21.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1.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0.0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规模低于省财政厅批准的法定限额。

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只能在下达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以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是在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总预算后,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市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待2021年财政决算编制后,再报告全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当前正值年末岁尾,财政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附件:2021年丰城市预算调整方案批复.doc丰城市二0二一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情况表(草案).xls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常委会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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