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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信息】城镇脱贫解困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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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300元6000 /人范围确定的基础上上浮10%。

(二)生活费补助

1、补贴标准:城镇解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申请和办理的程序: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拨付培训主体。生活费补贴随职业培训补贴一并申请,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220元/人。对纳入当地政府重点产业中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90%给予补助。

2、申请和办理的程序: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个人或组织实施鉴定的机构代为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领者本人银行账户。

3、申请需提供的材料: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四)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用人单位与招用城镇解困劳动力(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城镇解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申请和办理的程序: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①招用困难劳动力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②招聘城镇解困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上述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包括人社、农业农村、林业、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开发的各类帮扶专岗,对符合岗位条件,按规定程序聘用且正常履职的城镇解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补贴。帮扶专岗根据岗位用工强度及用工 时长来设置帮扶专岗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月100元。其中: 对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的帮扶专岗(公益性岗位),对招用城镇解困劳动力在帮扶专岗(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 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 次。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招聘城镇解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吸纳城镇解困劳动力家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 费、见习综合保险费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 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4、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5、见习学员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6、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等学历证明复印件;7、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8、见习学员录用备案表;9、就业见习协议书及鉴定表;10、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11、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12、留用见习人员名单及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13、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七)一次性求职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

2、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城镇解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不含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介绍1名城镇解困劳动力补贴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补贴。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求职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交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到省内跨县(市、区)求职就业务工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对跨省就业的城镇解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交通补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个人申请书(表)(经帮扶干部或第一书记审核签字)、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公示结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情况。

(九)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城镇解困劳动力,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城镇解困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申请材料经注册登记营业场所的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公示报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十)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解困劳动力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90万元、 对小微企业等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2)反担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免除反担保或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一般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2)与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十)园区企业吸纳城镇解困劳动力奖补

1、补贴标准: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镇解困劳动力,按年给予1000元补贴。

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2、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工业园区企业申请补贴资金时,当地人社部门应审核以下材料:城镇解困劳动力证明材料、工业园区企业吸纳城镇解困劳动力花名册、城镇解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城镇解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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