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学校在规定时间集中向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政策咨询电话:丰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场就业股0795-6601157。
经办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南区二楼D0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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