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含处罚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赣﹝丰城﹞煤监管罚﹝2025﹞002号 | 江西洛市矿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矿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 |
罚款 | 2025年12月4日,丰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执法二处对江西洛市矿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山西煤矿2025年以来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条,未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条第四款、第七十五条第二阶次的规定。 | 万*春 | 5万元 | 12.15 | 丰城市应急管理局 |
赣公网安备 36098102000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