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欢乐祥和、繁荣有序的春节消费氛围,助力我市商贸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6年春节期间,我市拟向在丰居民发放零售、餐饮类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策马迎春,券享消费
二、合作平台
本次活动通过“丰城e购”数字消费平台统一发放。
三、发放规模与券种设置
1.发放总额
本次消费券发放总额为100万元,其中零售业消费券70万元,餐饮业消费券30万元。
2.券种面额
(1)零售业消费券: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0元、满50元减10元。
(2)餐饮业消费券:满300元减100元、满200元减50元、满100元减25元。
3.投放计划
2026年2月10日至2月19日,共计10天,每天10万元,每日上午10:00定时定量发放,具体投放数量如下:
(1)零售业消费券:满200减50券每日300张、满100减20券每日2000张、满50减10券每日1500张。
(2)餐饮业消费券:满300减100券每日100张、满200 减50券每日200张、满100减25券每日400张。
四、领取与使用规则
1.领取对象:丰城市居民,包含省内外当前在丰城生活工作的人员。
2.领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2月19日,每日上午10:00,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3.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丰城e购”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首页右下角“我的”-“未登录”手机号快捷登录,再点击首页“百万消费券免费领”入口,即可参与申领,每人每类面额消费券限领1张。领券成功后,可在首页右下角“我的”-“我的卡券”中查看。
4.使用期限: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3天内核销有效,逾期自动作废。
5.使用方式:消费者在入驻“丰城e购”平台的零售、餐饮商户消费后,结账时微信扫描商家“丰城e购”收款二维码,系统将自动核销符合条件的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五、参与商户范围
1.参与商户为经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投集团审核通过,入驻“丰城e购”平台的零售、餐饮优质企业。
2.参与商户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事件,同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变相加价行为,鼓励企业同步让利,提升消费氛围。
3.商户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1日—2月5日,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审核时间为2月6日—2月8日,报名地点为丰城市商务局1楼102室,或联系“丰城e购”客服电话(400-877-2606、15982354415)咨询报名。商户可于2月9日登录“丰城e购”平台,查询并确认是否成功入驻,若存在疑问,可及时联系平台方咨询处理。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买倒卖消费券,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附件:春节消费券商户报名表
丰城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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