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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丰城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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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宜府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完成国家和省里部署的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的落实,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加强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理。积极创建政务(便民)服务示范大厅,全面提升“一门通办”水平。大力推进通用综合窗口改革,将“一件事”纳入通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不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理模式。编制集成化“一件事”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加强综合窗口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技能、礼仪培训和竞赛,着力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办、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及与群众和企业密切联系的应用场景纳入丰城市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赣企通)丰城分厅办理,积极推动“一窗式”受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审管互动”系统的应用,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强网上受理端建设,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把“一件事”服务与“赣通码”应用试点相结合,加强宣传和创新应用,实现“一码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3.推进高频事项就近办。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结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工作,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将“一件事”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更多高频事项部署到“自助办”平台,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银行、邮政等网点合作,利用各类网点开展政务便民服务,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4.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或跨层级办理的,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数据协同,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通过数据共享核查、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复用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将多个联办事项申请表单合并为一张“联办申请表”,实现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推动实现线上一网申请、线下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市数据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5.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6.推进高频事项免证办。开展“无证明大厅”创建,梳理发布证明事项清单,通过取消一批、核验一批、共享一批、承诺一批等方式,实现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免证办。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和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企业与群众在业务办理中“免证办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市数据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

7.推进跨域事项异地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梳理本地区“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合作范围和深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跨域通办”窗口,强化系统支撑流转,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支撑系统以及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办件流转功能,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8.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依托全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赣企通”,面向全市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免申即享”。强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规范惠企资金拨付、优化政策兑现办理流程、建立政策常态化更新机制。依托平台拓展项目服务、行政许可、人才奖补等高频政务服务。整合优质市场资源,提供园区、招商、金融、人力资源、物流等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主动精准推送。(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9.推进疑难事项帮代办。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组建“小赣事”帮代办队伍,健全完善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配置、公布帮办代办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完善服务制度。依托“赣服通”,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优化线下帮办代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上门办等服务。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审批服务中的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办、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三)强化数字赋能

10.提升平台支撑能力。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公共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整合各单位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实现一窗办、网上办和业务数据回流。推动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同质,提升平台应用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发改委(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11.提升数据共享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编制数据共享清单、汇总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提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和电子材料共享库等业务主题库的数据归集质量,实现一数一源,并编制数据对接规范。(责任单位:发改委(市数据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12.加强场景应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审批、智能推荐等业务能力,通过并联审批、业务梳理、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部分集成事项“智能审批”,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人机交互式的咨询问答、材料智能制作、在线帮办等服务,享受高效、便捷、多元化的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13.健全政务服务工作规范。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编制要素统一、内容规范、通俗易懂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积极落实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的全省统一标准。推进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加强效能监察,对“一件事”办理流程、办理事项和办理时限开展全流程监察。(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营商办、具有政务服务职责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推动服务扩面增效

14.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网络通讯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相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供水电气户号及坐落等结构化数据查询接口,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

15.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从企业需求出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1+6+N”涉企增值服务体系,健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载体,打造线下“企业之家”。全面拓展金融、法律、就业、人才、科技、外贸服务等6个涉企增值服务领域,梳理完善“增值化”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全力构建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服务新生态,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结合本市产业发展情况,至少推出1项“产业链一件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组织部、市营商办、市金融办、市工信局、高新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大意义,广泛调动积极性,增强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积极与对应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一件事”的应用推广;其他责任单位要配合梳理各自事项表单、材料、证照、系统,并引导企业和群众应用。发改委(市数据局)要负责做好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等支撑工作。

(二)加强政策公开。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一件事”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精准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综合解读服务。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归集展示,多渠道、集成式将政策解读、政策落实、评估结果等情况进行集中公开,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办事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高效办成一件事”已被列入全市综合考核、营商环境考核和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同时,市里会组织专项督查,督促整改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届时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服务推广和应用引导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锐意创新、大胆探索,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整合本部门资源力量,全力组织推进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按时间节点将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工作进展及工作亮点成果等内容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邮箱:ywg7159856@163.com,联系方式:0795-715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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