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江西省鹏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整车及发动机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0795-6706500 EMAIL:fchbglk@163.com
通讯地址: 丰城市龙光东大道1269号生态环境局 邮 编: 3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1 |
江西省鹏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整车及发动机拆解项目 |
丰城市循环经济园(三期)F-02-04-01号地块 |
江西省鹏扬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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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