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4年生猪稳产保供实施意见》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2月起到2024年5月,生猪价格长期低位,养殖户亏损严重,再加上受国内生猪疫情形势严峻因素影响,全市生猪生产下降趋势明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生猪产能全面恢复,巩固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地位,确保完成生猪生产任务,维护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正常运营,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2024年生猪稳产保供产能提升实施意见,对生猪生产出台相关支持措施。
文件制定前,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大量前期调查工作,通过与丰城市养猪行业协会、猪场代表、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病死畜禽处理集中处理中心等各方座谈,了解需求,征求意见。市政府办召集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就生猪稳产保供产能提升实施意见中的支持措施进行了讨论,对补贴内容、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及相关要求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在综合各方的意见后,形成了本实施意见。
二、法律政策依据
1、《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4年绿色循环种养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运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4、宜春市《2024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任务
1.加快引进建设大型能繁母猪扩繁场。2024年12月底前对接恰谈1家存栏10000头能繁母猪扩繁场,力争2025年年初开工建设,在生猪发展扶持政策上给予支持。
2.落实能繁母猪引种补贴。2024年3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市生猪养殖场新引进青年能繁母猪实施补贴,初定引种补贴任务5000头,安排补贴资金100万元,引种补贴不得高于200元/头,补完为止,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出。
3.加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建设。统筹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行费用,启动建设一批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收储冷冻库,建设对象为年存栏2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4.提升粪污处理中心运营和沼液还田能力。由农业农村局出台《丰城市生猪粪污集中处理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确保2024年粪污处理中心正常运营和沼液还田率100%。运粪补贴资金从生猪调出大县资励资金中列支,沼液消纳优先纳入绿色种养项目。
5.启动区域内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试点。试点由养殖户申请,养猪协会推荐,乡镇承诺,农业农村局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名单。安排试点补贴资金100万元,从生猪调出大县资励资金列支。
6.实行猪场源头污水减量增效措施。2023年粪污处理中心收粪干物质含量平均为2.41%,造成粪污处理中心运营成本严重增加,需对每车运输车辆的粪污开展实验室检测,粪污干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6%。如干物质含量每降1%,则从运费补贴中扣除5元/吨。
7.加大金融保险支持。落实“财农贷”政策,贷款力度向生猪养殖户倾斜,提振生猪养殖户信心。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探索生猪价格收入指数期货特色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联系人:周文起
联系电话:0795-7305253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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