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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背景介绍】关于《丰城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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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具有阳谷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及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完善,服务对象、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础,兜住底线。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二)扩大普惠,促进共享。不断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获得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

(三)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品质升级。

(四)优化整合,均衡配置。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化发展。

四、起草文件的相关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

2、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3〕10号);

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30号);

五、主要内容

《丰城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制定丰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物质帮助、照料服务、关爱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响应机制

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体系;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巡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3、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加强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支出;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政策。

4、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保障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构建便捷性养老服务供给,升级现有幸福食堂、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丰富其服务内容和类型,提升服务质量;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娱、助浴等上门服务;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突出护理功能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5、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加强无障碍养老环境改造。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提升养老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和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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