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题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宜春市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用地,遏制企业圈地、囤地及土地闲置行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降低我市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比例,拟制定本工作意见。
二、法律及政策依据
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和节约集约的原则,大力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利用工作。坚持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并重,预防与处置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建立健全闲置土地分类处置机制和预防土地闲置机制,严格控制年度新增闲置土地数量,逐步实现闲置土地年度“净下降”,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内容
共分为;指导思想、闲置土地认定标准、闲置土地处置程序、闲置土地产生的原因及处置方式、放宽房地产项目开工期限、逐步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机制等6个方面内容。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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