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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背景介绍】关于《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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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22〕9号)、《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意见建议,形成此稿,现向社会公众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9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更加普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乡镇、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

第二部分为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有序推进新改建和整改,有序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做到有需必改、应改尽改。.严格落实质量管控。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要求,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等。加强粪污元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三部分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排查并动态更新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第四部分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垃圾中转站的监督管理,采取更高效、密闭、卫生的收集转运方式,确保转运及时、处理规范,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第五部分为村容村貌,持续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围绕“七整一管护”和“十个一”“八个有”重点内容,每年选择一批村庄开展整治。持续实施整洁庭院整治。围绕“两清两整一美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农户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持续实施“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推动村庄绿化工程,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第六部分为长效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五定包干”管护机制,发挥“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作用。

第七部分为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健全完善村规民约。

第八部分为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市乡两级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强化政策创新。做好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强化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强化技术支撑。

第九部分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市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强化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类型,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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