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西省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营商办〔2022〕1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参照《江西省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营商办〔2022〕14号),制定《2022年丰城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及协调情况
8月8日,市营商办印发《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认领改革事项任务;8月16日,印发《工作提示》提醒未按时认领改革事项的相关单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8月26日印发《关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情况的通报》,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对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视;8月31日召开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起草布置会议;9月19日市营商办将方案初稿向市直各部门(单位) 征求意见;9月23日,再次将方案修改后的初稿向市直各部门(单位) 征求意见;10月8日召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小范围召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协商。共征集意见上百条,其中采纳意见74条(见附件2),其中不认领改革事项意见49条(见附件3)。
四、主要内容
《2022年丰城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工作步骤、有关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中需要着力破解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最高标准开展改革探索,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经过三年的创新试点,我市要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区域竞争力进入国内一流水平行列,市场主体发展更有活力,挖掘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首创性、突破性并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典型经验,推出一批丰城改革样板,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引领。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包括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责任单位等。
(四)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细化工作措施阶段(2022年9月底-10月底);第二阶段,推进落地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5年6月);第三阶段,成果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6月-2025年10月)。
(五)有关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创新推进、加强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