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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国税局现共有在职干部159人,其中党员128人,占总人数的80.51%;本科以上学历89人,占总人数的55.97%,大专学历52人,占总人数的33.96;平均年龄45岁,离退休干部43人。全局内设7个科室,直属单位有办税服务厅、稽查局、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下设尚庄、上塘、洛市、小港分局、拖船征收组、驻企组。
近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十佳领导班子”、“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5届取得“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6年国家妇联授予我局办税服务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去年3月份已通过了全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验收。
五年来,我局紧紧依靠省、市国税局和丰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全局干部齐心协力,咬紧目标任务不放松,狠抓组织收入工作,税收收入一年迈进一大步,由05年4.76亿增长到09年的10.46亿,增长2.2倍,年均增长22%。
近五年来入库税款、占宜春比重情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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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入库税款(亿元) |
占宜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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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4.76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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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6.54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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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7.46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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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9.36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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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10.46 |
26 |
近五年来分行业税收情况(表二)(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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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电厂一、二期
入库税款 |
占总数% |
省属煤炭企业入库税款 |
占总数% |
其他收入 |
占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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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1.64 |
34.45 |
1.15 |
24.16 |
1.97 |
4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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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2.45 |
37.46 |
1.63 |
24.92 |
2.46 |
3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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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2.84 |
38.07 |
1.58 |
21.18 |
3.04 |
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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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3.15 |
33.65 |
2.46 |
26.28 |
3.75 |
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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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2.10 |
20.08 |
3.09 |
29.54 |
5.27 |
50.38 |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策提案。负责拟订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物品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2、税政法规股
负责实施流转税及车辆购置税等税种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所得税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处理跨国税务事项;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业务;防范骗取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退税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有关政策的调研;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听证;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负责税法普及宣传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
3、征收管理股
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管理及税收征管资料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农村税收征管;负责纳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实施普通发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务代理监管工作;
4、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实施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负担分析;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物资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负责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工作。
5、人事教育股
负责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任职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拟离任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内容,应用审计成果;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秩序管理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检查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检查;负责本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7、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票证管理、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8、纳税评估科
9、税源管理科
派出机构
设4个农村管理分局:丰城市国家税务局上塘分局、丰城市国家税务局尚庄分局、丰城市国家税务局洛市分局、丰城市国家税务局小港分局。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等级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
上塘分局:负责上塘镇、曲江镇、拖船镇、荣塘镇、同田乡的税务管理;
尚庄分局:负责尚庄镇、梅林镇、董家镇、泉港镇、湖塘乡、隍城镇、丰源工业园的税务管理;
洛市分局:负责洛市镇、秀市镇、焦坑乡、铁路镇、石江镇、希望乡、荷湖乡、桥东镇、丽村镇的税务管理;
小港分局:负责小港镇、段潭乡、袁渡镇、白土镇、筱塘乡、张巷镇、杜市乡、石滩镇、淘沙镇的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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