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省 丰 城 市
丰商提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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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丰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任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兑现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已于2023年3月28日出台《丰城市工业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丰府办发[2023]12号),详细规定了惠企政策兑现的职责分工、兑现流程。
方案中明确了高新区、循环园区、富硒园区内工业企业惠企政策由高新区、循环园区、富硒园区各自牵头负责,园区外工业企业惠企政策兑现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各园区目前已组建专班,对应不同补贴进行审核兑现。
同时针对惠企政策的种类进行了职责分工,如装修补贴,规定了补贴内容包括含标准厂房无尘车间装修补贴、厂房装修补贴及相关的装修补贴,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创投公司;如扶持企业发展资金返还奖励,规定了分为主体厂房建设超正负零、竣工验收合格、正式投产三个阶段,责任单位为市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更高效的惠企政策兑现受理、反馈机制,打通惠企政策从部门到企业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惠企政策程序复杂、兑现慢等问题,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商务局
电 话:0795-629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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