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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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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市监知发20233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各分局:

根据《2023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局制定了《2023年宜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宜春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22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强化我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3年江西省知识产权行保护工作方案》及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利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2]42号)部署,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瞄准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的目标定位,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

1.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推进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宜春市《关于加强专利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宜春市市县综合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和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支持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满意度调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体化评价体系建设。

2.参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配合省局完成《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调研工作,向企业征求《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修订意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地方保护体系。健全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地方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管理制度。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宜春市维权援助中心,将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延伸到县(市、区)、园区以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力度

4.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加大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 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裁决工作,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水平。积极开展行政调解,严格依照行政调解的管辖、范围、条件、原则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5.扎实推进商标行政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将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入年度商标工作重点,印发《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通知》,明确商标行政保护监管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商标使用行为专项检查,开展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专项执法,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落实知识产权(商标)“蓝天”行动,配合做好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6.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纳入日常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检查工作,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声誉,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效能和水平。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7.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 对指导工作机制,落实《宜春市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指导涉外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组织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开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收集分析,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

8.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加大专利领域重复、群体、恶意侵权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聚焦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食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

9.加强重大活动和时间节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维护樟树药材药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充分抓住“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四)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0.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进行保护,让创新主体获得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非正常申请行为核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以及恶意商标注册和代理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引导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查处力度,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11.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充分运用宜春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方案落实

各县(市、区)市监局领导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明确工作方案负责人、联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执法行动,有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县区协同联动执法配合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长效联络机制。深化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执法交流。

(三)线上线下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水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创新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行政保护人员能力水平。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案件报送质量和效率

各县(市、区)有发现侵权案件的线索及时上报,要按季度报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数和专利类行政违法案件情况,保证案件质量,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系统”案件报送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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