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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洛市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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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http://www.jxfc.gov.cn/xxgk-show-123722.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洛市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洛市镇洛湖路,电话:0795-658214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洛市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21条、网络问政平台128条;解决网络问政2条,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主动公开方面

洛市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关注政务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回复群众提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等信息,积极通过信息公示栏、网络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2021年,洛市镇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21条、网络问政平台128条,受理回复网络问政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模板,并指定专人对接,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2021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信息审核管理,目前已形成由镇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全员积极参与,镇纪委协调监督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即:由各部门具体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部门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办公室复核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镇领导多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相关工作深入研究和探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问题整改意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畅通信息公开运转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平台建设方面

定期更新政务信息,整合汇集全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资源,及时推送洛市要闻、政务动态、民生公告、营商环境等信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成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促使了洛市镇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定期开展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新《条例》各项规定,尤其是针对新《条例》施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公开质量。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程度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人员工作素质有待提高;二是群众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知晓率不高,参与度低。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镇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洛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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