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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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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丰城市孙渡街道梦祥路28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5-6298179

邮政编码:331100

主要领导:黄国平   党委书记、局长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3号)和《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办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和丰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我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宜春市驻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赖勋  电话:0795-6298179)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后勤及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袁任重  电话:0795-6200119)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管理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三)财务和信息化股。(负责人:刘绮  电话:0795-6298802)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队伍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有关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综合减灾和救灾物资保障股。(负责人:徐传宇  电话:0795-6298719)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风险监测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股。(负责人:涂饶冲  电话:0795-6666975)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发展规划,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和地震信息网络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袁文超  电话:0795-6200119)监督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防汛抗旱股。(负责人:熊寒波  电话:0795-6598119)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钟强  电话:0795-6666327)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聂春龙  电话:0795-6666257)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

(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丁将翰  电话:0795-6666215)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

(十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胡新华  电话:0795-6666537)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

(十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杜志勇  电话:0795-6298178)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

(十三)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负责人:孙劼  电话:0795-6298178)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督办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突发事件应对、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考核。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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