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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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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丰城市紫云大道交通运输局大楼

    办公时间:8: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5-6601598

    主要领导:刘志清    党委书记、局长

 一、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物流、港口等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指导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含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城市客运、港口经营、车辆维修、运输服务、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营运船舶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及从业人员管理。

(五)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公路的项目计划申报、交(竣)工验收、路产路权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行业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七)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监管。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乡镇渡口综合安全监督;负责协调全市普通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并实施联合奖惩,落实奖惩制度。

(十)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交通和交通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行业运行情况,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全局党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等。

(十二)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对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军事船舶、渔业船舶除外)。

2.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工作,负责提供本行业政策法规、信息、监管数据等方面的互通共享;协助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与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承担本行业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责任。

二、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6601598,负责人:黄昆)。承担局行政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接待、信访维稳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局行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绩效考核和局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及对外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督办局党组和局决定、决议、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局党组的决议;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行业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干部、人事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报道及史志编撰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科技项目攻关、技术引进、创新开发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智慧交通和交通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职工职业教育培训、行业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联系电话:0795-6601595,负责人:黄琴)组织贯彻执行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方面的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融资建设,资金调度、拨付及监督管理;承担局管交通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承担专项资金和局经费筹集、使用、监管;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劳动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承担交通系统审计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资金使用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财会工作;负责交通系统会计人员资质统计、学习培训及后续教育工作。

(三)规划建管股(联系电话:0795-6601580,负责人:管华云)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有关公路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有关公路、水路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组织相关建设公路工程项目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业技术指导及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定额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路养护股(联系电话:0795-6601501,负责人:胡健)指导全市公路养护监管和抢修保通工作;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工程标准规范和定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公路运营状况监测和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组织全市普通公路管养检查评比工作;评定公路养护从业单位资质。

(五)运输管理股(联系电话:0795-6601286,负责人:暂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指导、协调和安全监管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运输协调;负责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协调和大型活动的车辆调配;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含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客货站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城市客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水路运输管理和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港口实施行政管理;领导全市水路运输业及辅助业的开停业、客运航线开辟及新增运力的行业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全市水路客货运输、港口生产经营、行业统计管理工作;协调完成国家指令性水路客、货运输和水路军运战备任务;组织对水路运输、运输服务、港口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检查下一级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纠正处理不当的行政行为;组织安排适航船舶安全配载及指导全市船舶检测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评定和监管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负责指导全市机动渡船渡工考试、发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795-6601565,负责人:熊自豪)组织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执法队伍、行政应诉、法制建设及行业内法律咨询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行业内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七)应急监督股(联系电话:0795-6601581,负责人:吴锋)​。组织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应急预案;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等综合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局安委会成员单位按分工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对全市渡口和内河通航水域实施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和反恐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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