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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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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开启新规划、迈上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一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把丰城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推动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建立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丰城市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和宜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二是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修正案(五),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治专题讲座。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和旁听法院庭审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快转变职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建设

    1.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实行材料审核“一人办”,七类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做到前台窗口统一收件,审批服务由“一站式”向“一窗式”转变,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受审分离”政务服务新模式。对342个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一张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组建重点项目服务专班,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全力做到服务全流程,以帮办代办、容缺审批“保姆式”式服务立足企业、服务企业。

    2.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外资项目注册、变更、信息报告等全程咨询、指导、代办“一条龙”服务,对企业登记系统推送的信息,在外资系统中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和反馈,在企业办理事项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供全程指导和咨询,打造高效的办事环境。成立丰城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公布投诉邮箱和电话,安排专人联络对接重点外资外企,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各项问题,认真对待每一条投诉意见。优化外贸企业经营环境,全年为12家外贸企业兑现拨付各类外经贸扶持资金93.72万元,督促协助11家外贸企业办理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

3.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优化企业开办与注销服务,压缩办结时间,对三类登记业务,原则上1小时内办结出证,网上申请业务当天审核完成。推广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方便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推行审慎包容监管,积极运用柔性执法清单办理案件。目前,全市共有30个执法部门制定了柔性执法清单,共办理案件228件,节约金额345.39万元。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共有检查实施清单总数369项,除重点监管外双随机覆盖率100%,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100%,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92.85%。依托江西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市场主体实施自动分类,并进行分类动态监管。

(三)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认真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等“三项制度”,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制定了《丰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案》《丰城市规上服务企业新增入规奖励办法》《丰城市优秀文艺作品扶助奖励办法(试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与现行营商环境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本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出台了《丰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丰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丰城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在实现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年政府法律顾问共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78次。

(四)健全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四大领域执法改革后,各执法队伍加强了对乡镇(街道)业务指导和监督,主动将各自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各乡镇统一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2.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重点执法领域内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组织全市七个执法部门牵头制定了11项综合查一次清单,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审核流程,完成全市900多个执法证件的换领工作。6月中旬组织全市新取得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培训,重点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授课讲解。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15个重点执法部门54宗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案卷制作水平。

    3.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标准得到进一步细化量化。二是规范裁量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权,明确单位内部负责裁量权行使的机构,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好差评”机制,年得到行政执法好评501条。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全面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从“交办、审核、督办”三方面入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由承办单位采取面对面交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走上门、请进来”,提高办件效率,做到了回复满意率100%、沟通率达到100%,做到了交办快,沟通快,落实快。2022年全市共138件人大建议、151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理完成。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大对预算执行、政策跟踪、经济责任等审计力度。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136个(其中:经责审计项目53个,投资审计项目54个,企业审计1个,财务收支审计6个),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3924.4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4396.84万元,投资审计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5196.5万元。三是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监督。及时办理群众在各种公开渠道上的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舆论热切关注的事件。四是加强统计监督。强化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定向开展执法检查基本实现了全市600余家“五上”企业日常统计检查全覆盖,对20余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抽查”11家。

2.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完善了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再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便民效果,理顺了解读机制,做到了应解读尽解读。通过图表、视频、H5等多种形式,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切的医疗、卫生、养老、创业等热点痛点难点,正面回应群众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创新公开形式,提供便捷服务,在市民中心、河洲街道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专区示范样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每季度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3.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依托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中国(江西丰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承诺信息的归集共享。二是开展信用修复,指导失信企业修复自身信用。先后为汽车贸易、危货运输等企业完成信用修复237次,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推进信用助企应用,积极宣传推广全国信易贷平台(宜春站),引导企业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实现在全国信易贷平台(宜春站)累计注册企业398家,完成授信81笔,累计授信29065.35万元。四是提升信用综合指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

    (六)创新治理机制,稳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是坚决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妥善处理了一批涉房地产、涉众型经济案件等涉稳矛盾问题,为群众依法及时妥善解决涉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劳动保障等各类问题。二是探索创新“红色治理共同体”,实现了基层社会有序有效治理。目前全市有920余家社会组织,2635个村民理事会,33个乡贤促进会,以“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乡贤等为代表的25万余人参与红色治理共同体,解决征地拆迁、宅改等方面的涉稳隐患430余个,开展治安联防、矛盾化解、平安宣传等活动5363次。三是推行“母舅坐上”多元解纷品牌,在全市建立了一支2142人的母舅调解员队伍和20人的母舅调解专家库,建立了“369”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模式,让矛盾纠纷在市内实现闭环管理、快速处理、有效化解。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5271件,从源头上有力预防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基本建成了市乡两级“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达到全国一流标准。四是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把握矛盾纠纷从发生到进入诉讼程序的各个节点,将诉源治理成效作为对标竞赛内容纳入全市年度考评。年度全市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近40%。

2.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开展行政复议三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的作用。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43件,办结38件,其中:纠正违法行政行为3件,和解调解15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持续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新收行政被诉案件63起,相比去年91起,数量明显降低。制定出台《丰城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丰城市行政应诉案件文书立卷归档规则》,基本实现了对部门(乡镇)行政应诉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3.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街,依托公共法律服务街现有的法律资源,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红色法治等法治元素融入现有的公共设施中,创建智能化互动式法治学习区域。延伸百米法治文化长廊,完成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街。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0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225万元。

    4.全面实施 “八五”普法。印发了《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全市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和部署,明确全市普法工作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为丰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积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两个清单”,细化了安全生产80条硬举措,查处问题隐患3万余条,完成了133项整治提升攻坚重点任务。完成“智赣119”消防大数据中心建设,安装2.5万个智能独立式感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1.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不重视。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没有系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含党内法规)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缺少具体规划部署和总结。有些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2.合法性审查没有做到全覆盖有些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及时转交至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含规范性文件)程序性材料收集、整理不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未能及时完整归档。

3.对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不重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一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性、程序性、严肃性认识不足。有的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对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工作不重视。二是在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时,发现执法部门间推进工作存在不平衡。如案卷制作方面,有些单位案卷中法律术语表述不规范。    4.对行政应诉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一是答辩、举证不及时,没有完全做到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答辩、证据材料,给法院及主审法官留下态度不积极的负面印象。二是举证、答辩质量不高,没有紧扣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答辩。答辩形式不规范、说理不充分,提供证据不全面准确。三是应诉材料不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四是不少乡镇诉讼案件量偏多,甚至引起国家赔偿,有关部门在自我纠错上意识不足,且机制不够健全,没有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下一步举措

2023年,我市将继续对标“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除继续做好常态化工作以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前。

一是持续加压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依法决策,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及政府重大决策的管理工作。悟透体系、精准发力,摸清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补短板、强弱项,有序推进。同时横向统筹、纵向贯通,形成示范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各项任务逐一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以全局的、宽阔的视野去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调研、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是健全考评和责任追究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切实发挥好考评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实绩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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