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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营商环境体验官选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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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营商环境体验官选聘管理办法

为提升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参与度、获得感和满意度,精准查找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畅通政府、企业、社会沟通渠道,我市制定了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市营商办拟在全市招募6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0名、镇和村干部10名、市直单位干部职工10名、其他群众等10名)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人员选聘

本次招聘面向丰城市各类企业工作人员、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等,以及自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的热心人士中征集招募营商环境“体验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社会责任感强,愿意承担营商环境“体验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素质。
(4)身体健康、年龄不限,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无截止时间限制,名额报满为止。名额报满后,如有“体验官”中途退出,则按顺序递补。
(二)报名方式
各报名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fcsyszb415@163.com。或交纸质版于丰城市政府四楼415室。

四、工作职责

1.如实记录办事人员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策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过程中的感受,从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定期将体验情况随时报送。
2.收集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反馈。
3.积极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调研、座谈活动,配合市营商环境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主动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
5.承担丰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体验监督工作。

五、体验方式

营商环境“体验官”要以自己办事或服务为基础,进行真实体验、真实反映问题。采取线上体验和线下体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体验,线上体验为网上办事流程体验;线下体验“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以及涉及营商环境其他领域等方面。

六、聘任方式

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实行一年一聘,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体验官在任期内不能积极配合市营商环境办开展的各项体验活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解聘;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体验官工作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予以续聘。

七、审核认定

经初选、复选、集体讨论后,由丰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聘任为丰城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并向社会公告。
欢迎丰城市各类企业工作人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以及自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的热心人士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795-6608350 (李)

丰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件:丰城市“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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