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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公安局对拒不执行社区戒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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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次吸食毒品,丰城市某街道的吴某某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然而他却对此置若罔闻,拒不到按期到有关部门接受检测。今年4月丰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下达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等待他的将是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生活。

“我觉得我没有继续吸毒了,就可以不用按期到工作站做尿检,现在我很后悔。”

2023年10月,吴某某因吸食毒品(依托咪酯)被责令社区戒毒三年,并与街道工作站签订戒毒协议。然而,在执行社区戒毒期间,吴某某多次未按规定进行尿液检测及毛发检测,经禁毒社工几次告诫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之不理,拒不报告,其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就在他以为这件事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了了之时,戒毒所的大门已慢慢为其打开。

2024年4月,剑南街道工作站社工将吴某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佐证材料移交至剑南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摸排,将人员吴某某成功抓获。目前,因吴某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丰城市公安局已对其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戒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警方提醒:

社区戒毒协议不是一纸空文,被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禁毒法律、法规,定期接受检测,自觉接受社区的有效监督管理。如果以身试法脱离管控违反协议,必将受到法律惩罚。严格遵守社区戒毒协议,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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