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
国疾控综传防发〔2023〕14号
为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章 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
第一条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章 伤口处置
第三章 疫苗接种和被动免疫制剂的使用
第四章 暴露前预防和再次暴露后处置
第五章 门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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